财色战场
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
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
<房地产> @产业投资贴士: 选择最适合你的房贷
对于购屋者来说,尤其是第一次购置房产的新手,最烦恼的事莫过于如何选择房屋贷款配套。由于购买房产是一笔大投资,很多人一生中可能只有一两次的机 会,所以,选择适当的房屋贷款配套就显得非常重要。有时候,一个不小心做出错误的选择,可能会把一个资产变成债务负担。因此,购置房产的第一步,就是选择 适当的房屋贷款。
基本上,选择房屋贷款的入门三件事(简称3T),是类型(Type)、期限(Tenure)、总额(Total)。类型 指的是各类型的房屋贷款,哪 一种类型最适合自己的偿还能力;期限指的是房屋贷款的偿还期限有多长;总额指的是贷款成本总额,包括分期付款、征收费用等,以及购屋者是否有足够的承担能 力。
基于每一家银行和金融机构(包括保险公司)所提供的房屋贷款配套种类繁多,花样百出,而且各有千秋,令人目不暇给。因此,要如何在琳 琅满目的房屋贷 款配套中,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配套,是相当考功夫的一件事。更重要的是,购屋者还必须小心选择,否则很容易跌入陷阱之中,最终必须付出巨额利息的代价。
这 一期的《精明理财》特别制作一份各大银行房屋贷款对比表,让读者可以对各大银行提供的房屋贷款配套,有一个初步的概念和比较基础。同时,这期《精 明理财》也走访了多名银行界之外的房屋贷款专家,从不同角度与读者分享如何选择适当的房屋贷款,并教导读者如何从中节省贷款利息,做一个精明的购屋者。
<房地产> @發展商冀提供獎掖 建議首次購屋獲5%補助金
馬來西亞房地產發展商會(REHDA)冀望為實現居者有其屋目標,政府應給予首次購屋者5%或頂限2萬5000令吉的購屋補助金(First Time Home Buyers Grant)。 該會會長拿督任廣財回應《中國報》詢問時指出,隨著經濟復甦,房地產價格回揚,民眾期待在來臨的預算案中,能提出“經濟實惠”的獎掖配套。
房貸利息應扣稅 他說,這些獎掖項目包括印花稅豁免、房貸利率調降,律師手續費和房貸意外保險(MRTA)折扣。 “相關的舉措,都有助催化底端的40%民眾實現居者有其屋,或“一家一屋”概念。”
另外,該會也認為,25萬令吉或以下房產貸款利息若能納入個人稅的可扣稅項目中,將能減輕購屋者的稅務負擔。 經濟策劃單位(EPU)在今年1月1日將外國投資者購屋底限,從25萬令吉拉高至50萬令吉。 他指出,會員進行討論后認為,因地理環境和需求的差異,外國投資者購屋底限應細分為三層,分為高城市化、城市化,及微城市化地區。
“高 城市化投資底限可設在50萬令吉、城市化地區為25萬令吉,微城市化地區則訂在15萬令吉。” 他說,以區域細分底限,讓業者可在不損害本地購屋者利益下,可更實際和有效地吸引不同需求的外國投資者前來。 在吸引外國投資者方面,他認為,政府應在焦點放在大馬品牌建立上,公共交通、基礎設施、城鎮規劃以及治安環境上,也應做出改善和提升,才可提高大馬房地產 在國際市場的評價。 至于在明年極大可能調漲的基本借貸率,他認為,大馬目前仍處低水平,業者可承擔的漲幅水平為5%至6%。
促廢除強制建低價土著單位 大馬房地產發展商會呼籲政府檢討現有的土著房屋發展固打制度,並建議廢除強制建設低價土著單位的規定,將低價房屋發展補助資金轉往價值較高中低價房屋發 展。 任廣財說,第十大馬計劃下,政府給予月薪低于2500令吉的7萬8000間低價公共房屋發展計劃資助經費,可轉至發展中低價房屋,提高購屋者的房地產價 值。 截至今年首季,全國滯銷的房地產多達2萬3164個單位,其中大部分為偏遠地區的低價房屋計劃。 他指出,業者也面臨許多成本負擔,其中包括物業轉讓費用。他說,物業轉讓費用轉讓因無明文訂價,因此難免出現歧見,該會認為此費用相當昂貴,尤其是在次級 市場,因此應將收費標準化。
<房地产>.. @2011年財政預算案, 房產泡沫蠢蠢欲動 5年內賣屋或需繳盈利稅30%
(吉隆坡6日訊)房地產泡沫蠢蠢欲動,稅務專家異口同聲,相信政府將在2011年財政預算案,全面落實房地產盈利稅(RPGT),屆時5年內脫售房 地產者最高將被征稅30%! 目前,若民眾在購買房地產后的5年內再把房地產轉手,這筆盈利一律征稅5%。 但隨著房產價格走高引起關注,政府或在來臨的預算案中宣佈,5年內脫售房產者須繳稅5%至30%。 大馬德勤(Deloitte)執行董事余永平回應《中國報》提問說,房地產市場日愈趨熱,正是推行更全面房產盈利稅的時機。 “這也是政府多元稅收的管道之一。” 他和畢馬威稅務服務(KPMG Tax Services)執行董事王元興皆認為,政府或在來臨的預算案,重新落實1976年房產盈利稅法令。 先報稅後退款 這意味,政府可能恢復2007年4月1日以前的條例,根據房地產持有期限徵稅,屆時房產盈利稅將介于5%至30%。 王元興指出,房地產價格走高引起當局關注,擔心房地產投機推高房價。 “預期當局將重新推行房地產盈利稅,即5年內脫售房地產者,必須繳付5%至30%的盈利稅。” 目前,不管持有房地產多少年,一旦脫售房地產都得呈報有關獲利給內陸稅收局。 經過確認是持有5年后才脫售的房地產,將獲得退稅。5年內把房地產易手者,則得繳付5%盈利稅。 宏觀調控為市場降溫 我國尤其巴生谷及主要城市的房地產價格近年不斷走高,引發房地產泡沫隱憂,政府落實更全面的房地產盈利稅制,可說是有跡可尋。 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早前指出,政府會針對購買第三間房屋的貸款頂額做出最后決定;當局有意將第三間房屋的房貸上限定在80%。 宏願理財機構執行董事蔡兆源指出,不管是房地產盈利稅還是限制第三間房屋貸款上限,都是當局宏觀調控經濟的措施之一。 他不排除,政府或透過房地產信托預扣稅或房地產盈利稅,藉此為房地產市場降溫。
@@@財金術語
房地產盈利稅 所謂更全面的房地產盈利稅,是指恢復到2007年4有1日之前的房產盈利稅制。 2007年4月1日之前,我國的房產盈利稅是根據持有期限征稅,稅率介于零至30%。 惟時任首相敦阿都拉宣佈,從2007年4月1日起撤銷房產盈利稅,所有房地產買賣獲利不被征稅。 但在2010年預算案,政府宣佈從2010年1月1日開始,重新征收房產盈利稅。但這項措施不是全面恢復2007年4有1日之前的稅制,而是不管持有期長 短,所有房地產買賣獲利將被征5%盈利稅。
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
買房子該怎麼殺價?
未曾繳稅‧買屋換屋會有問題嗎?
柔佛新山的沈小姐說,她弟弟與媽媽去年10月聯名購買了一間雙層排屋,本來售價是28萬令吉。不過,發展商在促銷期間,給予購屋者優惠價,就是25萬2000令吉。
在銀行貸款那方面,主要是她弟弟及妹妹聯合申請貸款,弟弟的每月收入是1200新元(固定),妹妹也是1200新元(不大固定)。
不過,她的弟妹兩人在新加坡都沒有呈報收入稅,因為收入還達不到需呈報的指定數額,另外,他們在馬來西亞也沒有呈報稅務。
請問:1.他們是否需在大馬報稅?
2.由於頭期加上發展商回扣,剛好是20%,銀行貸款80%,是否會被追問兩人的收入來源,或者需要在明年的所得稅申報有關數額?
另一方面,她與父母目前居住的老屋(地契是父親的名字),將在新屋建好後出售,並搬進新屋居住。
1.如果老屋的售價大約是16萬令吉,將這16萬賣屋現金轉移至新屋的銀行供期,會有問題嗎?
2.如果售賣一間房屋,又轉買一間屋子,是否會被徵收稅務?
3.假如我們的親人準備協助我們供款,譬如說一次過供完銀行貸款,會有問題嗎?要如何向稅務局解釋和申報?
答:只要金錢的來源沒有問題,譬如有薪金收入單,而且購買的是首間產業,一般不會面對有關方面太多的追問。
一個產業單位在脫售時若沒有超過5年,需繳付產業盈利稅,不過,假如已超過5年,一般多數可以豁免。
如果在脫售老屋獲得16萬令吉,然後一次過或分期償還銀行房屋貸款,應該不會有問題,除非是一些銀行的貸款配套設定了限制條件,就是不能一次過償還房屋貸款,不過,類似這樣的限制例子不多。
當然要保留售屋所得的文件或收據,證明這筆資金是售屋的收入,在稅收局查問時可以有文件證明。
另外,售賣了一間房屋,將脫售房屋的這筆錢用來轉買另一間房屋,不會有問題,就前面所說,只要資金的來源沒有問題,親人要幫忙償還房屋供款,問題並不大。
不過,最主要是,假如準備償還一筆較大數目的房屋供款,須先書面通知銀行,待銀行同意後就可以進行。